孙志远律师亲办案例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来源:孙志远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量:3397

       姚某某因涉嫌犯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2月被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随后家属找到孙志远律师作为姚某某的辩护人。孙律师接案以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在押嫌疑人姚某某,了解了本案的事实情况。

【案情事实】

       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姚某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对公账户从事网络犯罪活动仍将办理的银行对公账户提供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并从中获利。通过被告人姚某某为法定代表人的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进账金额为人民币5614251元,出账金额为人民币5614030元,通过被诈骗被害人转账进入该账户金额为人民币591100。

【辩护历程】

       孙律师结合会见了解的情况并对在案卷宗进行了细致的阅卷,主要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

       一、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二、犯罪嫌疑人姚某某无犯罪前科,社会危险性较小。

       三、姚某某在本案案发之前,曾主动前往居住地陕西某派出所报警,并详细讲述本案所涉相关案情,因此应当认定姚某某有自首情节,给予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办案结果】

       法院判决基本全部采纳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姚某某从轻判决有期徒刑七个月,基本“实报实销(即判决后很快释放)”,达到良好的辩护效果。

【办案心得】

       本案所涉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该罪名在电信诈骗等互联网犯罪多发的当下很常见,特别是近年来为掐断互联网犯罪的资金流通渠道,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等发起“断卡行动”,集中办理了一大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案件。帮信罪的量刑并不重,法定最高刑期为三年。所以,如果当事人因犯本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家属一定要尽早委托律师,会见在押当事人了解案情,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案情后,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取保概率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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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孙志远
  • 执业律所: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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